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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支持综合高中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文 /     2026年07月07日 11时22分

  7月6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成都市支持综合高中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支持综合高中申报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试点校等创新试点项目,市直属普通高中、县域优质普通高中与综合高中开展结对共建等举措。

  支持学籍学分灵活互转

  单列普高指标到校生计划

  《通知》提出,学生在高一、高二阶段可根据学业情况与兴趣特长,自主调整普高或职教升学方向,学籍学分可灵活互转,充分保障学生自主选择权。综合高中的中职学籍学生申请转普高学籍,需参加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高班要求。从普高学籍转中职学籍,学生可在高二年级上期结束前,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自愿申请转入本校中职专业就读。支持探索综合高中学生身份一体化管理试点,统一以“综合高中”名义印发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

  同时,支持综合高中面向其所在区(市)县单列普高指标到校生计划,指标到校生比例由学校自主确定,可招收学籍在成都的非成都户籍学生。支持非“5+2”区域综合高中单列计划面向“5+2”区域招生。

  统筹优质高中结对赋能

  完善“专业+”融合课程

  为推动综合高中发展,《通知》明确,市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市直属普通高中与综合高中开展结对共建工作,区(市)县教育部门组织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与综合高中开展结对共建工作。结对学校选派1—2名经验较为丰富的中层以上干部、骨干学科教师,以全职或兼职形式派驻综合高中,派驻时长原则上不少于3年。全职派出干部和教师享受支教教师同等待遇,其薪资待遇参照《直属学校(单位)合作办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支持综合高中干部和教师到结对学校跟岗研修。

  在课程设计上,根据《成都市综合高中课程设置方案》,推进“1+N+T”课程体系建设,完善“专业+”融合进阶课程。支持综合高中整合职普课程资源,丰富选修课程,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将职业认知、生涯规划融入课程教学,帮助学生基于自身兴趣特长与社会需求做出科学合理的专业及职业选择。探索建立普通高中文化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学分互认机制。

  《通知》还明确,支持综合高中选聘产业教授(导师),广泛吸纳企业技术专家、大国工匠等兼职任教。支持综合高中教师申报市级名师工作室、市级“种子教师”“骨干教师”等。同时,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双高”专业、重点专业牵头共建综合高中对口专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教学资源。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合作学校毕业生,并为有特长的学生提供技能竞赛、创新项目等专项培养通道。

  支持申报创新试点项目

  将校风学风纳入评价指标

  《通知》还提出,申报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才培养基地校、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试点校等创新试点项目,原则上向综合高中倾斜。

  《通知》还明确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市级统筹制定综合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将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和学生心理健康、能力培养、成长进步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此外,将综合高中发展质量与改革成效纳入对区(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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